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管理工作,规范创建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鼓励并促进我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把我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立行业自律机制的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安监总政法〔2010〕5号)的相关规定,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决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申报验收工作。
为了规范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制定了《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附件一)、《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附件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进行对照自评,同时进行申报工作。
2023年度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23年1月31日止,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核。
附件:1.《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
2.《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