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和《天津市安全科学技术学会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评价标准》相关规定,经企业自评、申请、现场评审及组织单位复核等程序拟确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为2023年度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待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相关要求后予以授牌(要求一年内)。
公示期自2024年11月13日始至11月20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应书面向我学会(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要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及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需要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写明本人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电话。逾期或未按照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 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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